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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:大数据杀熟或可罚5000万元
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规定市场主体不得通过数据分析,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,违反规定的将给予重罚——违法所得不超过1万元的,5万元起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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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消协关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算法不能变算计
这是日前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的“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”上,与会的地方消协组织工作人员介绍的一则真实案例,属于典型的“概率算法”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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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消协点名“大数据杀熟”,建议增加算法应用相关规定
平台经济快速发展,网络购物、交通出行、旅游住宿、订餐外卖、网络游戏等生活消费领域都出现了大型平台企业。这些平台通过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丰富的产品或服务,为社会创造了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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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旅部将出台规定 在线旅游“大数据杀熟”将被处罚
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既是线下旅游行业的服务主体,又是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经营者,具有双重身份,目前,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对在线旅游市场规范作出明确规定,这给行业监管带来较大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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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谈“大数据杀熟”:需要尽快完善数据保护方面的立法
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的交汇融合引发了数据迅猛增长,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,大数据正日益对全球生产、流通、分配、消费活动以及经济运行机制、社会治理方式产生重要影响。